首先我堅決否認我是K黨的政治打手,雖然我這一生都是喝K黨奶水 長大的,我能有今天的地位與權勢, 也是黨國幾十年來的栽培與提拔。但如今在K黨及總統面臨執政危急存亡之秋的 時刻,我如果只知愛惜自己的羽毛,還要堅持什麼司法獨立, 司法正義,那就真的沒有大是大非了。很多人都知道「皮之不存, 毛將焉附」這個道理,所以我能為K黨挺身而出就是真正的勇敢大丈 夫了。
當我「監聽K黨的立法院長」的時候, 只是為了肅貪發奸的工作,讓檢調人員知道查案不要有政黨之分, 可見我絕不是「辦綠不辦藍」,而且「九月政爭」是我讓「法院是K黨開的」的臭名,可以鹹魚翻身 的好機會。
大家都知道為了維護國軍的形象,遇到「洪仲丘案」司法就只好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了, 輕判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。而且K黨總是信誓旦旦說要清廉執政,但之前K黨因為賄選被 起訴的候選人都佔了絕對的多數,這樣不是與清廉執政的說法「 相去甚遠」嗎?這似乎是不對的, 由此可知我們的檢察官查賄真的不知道重點所在,「不該抓的被抓, 該抓的反而沒抓」,如此才讓世人以為台灣的選風敗壞,讓K黨賄選 的形象一直無法撇清。
所以為了改進司法這個現象, 我才會苦口婆心地要求檢察官一定要分辨敵我、知道分寸的查賄, 這樣未來台灣的司法人員才會像我一樣有出人頭地的一天。(以上如 有雷同勿對號入座)
鄉土是根;母親的名叫台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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