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07-25(自由時報自由廣場)
◎ 楊鎮榮
台灣的體育界,默默耕耘的幕後推手雖然很多,但爭名奪利的單位或人也不在少數,尤其是一旦球員或選手得了國際比賽的好名次時,「割稻尾」的心態在政府單位或協會更是表露無遺,一副出錢出力與有榮焉的樣子。而事實上呢?可以去請問一下台灣世界知名的運動員如曾雅妮、莊智淵、盧彥勳、謝淑薇等,在未成名之前是否只能自求多福?
前一陣子苗栗尖山國小足球教練劉恆亮表示,政府找企業募集二億資金,「如果要挽留謝淑薇的台灣國籍,倒不如二億元用來培育更多的謝淑薇。」此語一出,讓謝淑薇本人火冒三丈地嗆聲說,「政府是有經費給選手,只是到選手這邊剩多少,那要看別人的心情跟選手會不會去捧人家屁股了!」這位傑出的運動選手,除了表明二億資金補助與其無關之外,是否只能無奈地質疑網協對選手的幫助在哪?
總之,體育署應重視各單項運動協會,是否利用資源分配來掌控教練及選手的未來,這種排他性的惡質作為令人詬病,而體育署是否盡到督導的責任了?體育署的當務之急,就是對於運動經費及籌募資金的分配,如何使之更加透明化及效率化,而不再只是淪為酬庸或控制的工具而已,這是掌管全國體育事務的主管單位應該有的作為吧!
鄉土是根;母親的名叫台灣!
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-Text RSS service —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'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's site,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.org/content-only/faq.php#publishers.